原始问题:
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司法会计鉴定报告案例
根据司法会计鉴定报告,在2013年3月20日至2014年2月26日,延庆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,数量总计人民币1.63亿元。受害人的具体情况如下:第一、已知受害人共有1,456人;第二、未知受害人占上述1,456人中的80%以上;第三、已出动共4.13万余名乡村和城市存户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》以及相关司法文书要求,证明该信用合作社非法吸收存款的事实。通过对历史存量的核对与核准以及当前流动性储备能力的分析考察,会计师证明该信用合作社在2013年3月至2014年2月之间非法吸收了大量存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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